工程项目标价分离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标价分离是实现项目 “两制”的前提,是实施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
为了落实“两制”建设,明确项目成本责任,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直营公司工程项目及各子公司以局名义承接的建筑
工程项目。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局
(一)法务合约部制定项目标价分离管理办法。
(二)人力资源部制定不同类型项目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配备标准, 项目岗
位绩效薪点工资实行标准和办法,超额完成成本降低率指标的分配奖励办法。
(三)技术质量部审批局 ISO9001.2000标准中规定限额的施工方案,审核
并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四)工程管理部制定机械设备、 周转工具租赁办法, 建立局物资材料采购
和劳务市场链,协助技术质量部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五)财务部制定现场管理费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