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本说明以这套图纸为依据,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层,建筑高度
M。其中需装饰设计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范围为 :1#、15#楼
尺寸及标高:一般无专门说明时,尺寸单位为毫米;标高单位为米。
2.施工图的编号说明图名, D为大样 S 为剖面 E 为立面
3.建筑设计单位 :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
4.除本设计有特殊要求规定外,其他各种工艺、材料均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
二、墙面工程
1.本工程装饰隔墙除注明外均采用“ 75系列轻钢龙骨, 12mm厚单层双面纸面石膏板”轻质隔墙。
2.轴线与隔墙厚位置的确定:当图纸无专门标明时,一般轴线位于各墙厚的中心。
3.当图纸无专门标明时,墙面石材均为干挂,构造见“构造做法一览表” 。
4.其它材料做法:当图纸无专门标明时,构造见“构造做法一览表” 。
三、门窗工程
1.设计选用的门窗材料、规格及配件等要求详见门窗详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