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1.本说明以这套图纸为依据,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层,建筑
高度 M。其中需装饰设计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范围为 :1#、15#楼
尺寸及标高:一般无专门说明时,尺寸单位为毫米;标高单位为米。
2.施工图的编号说明图名, D 为大样 S 为剖面 E 为立面
3.建筑设计单位 :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
4.除本设计有特殊要求规定外, 其他各种工艺、 材料均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
五、墙面工程
1.本工程装饰隔墙除注明外均采用“ 75 系列轻钢龙骨, 12mm 厚单层双面纸面石膏板”
轻质隔墙。
2.轴线与隔墙厚位置的确定: 当图纸无专门标明时, 一般轴线位于各墙厚的中心。
3.当图纸无专门标明时, 墙面石材均为干挂, 构造见“构造做法一览表”。
4.其它材料做法: 当图纸无专门标明时, 构造见“构造做法一览表”。
六、门窗工程
1.设计选用的门窗材料、规格及配件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