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托儿所、 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不足三岁幼儿的托儿所, 接纳三至
六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1.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 10个班至 12个班;
中型: 6 个班至 9 个班;
小型: 5 个班以下
2.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 5 个班为宜。
3.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 15~20 人、托儿大班 21~25 人;
(2)幼儿园: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 人,大班 31~35 人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下列规定:
1.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2.80m
2.音体活动室: 3.6m
3.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低于 2.2m
●托儿所、 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的日照方位, 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
少于 3h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