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规定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 不同检测项目建筑原材料的取样
批量、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和注意事项详见下表:
试验项目 取样批量 取样方法 取样数量 备注
水泥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
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 500t
为一批;袋装水泥每 200t 为
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散装水泥从不少于 3
个车 灌中取 等 量水
泥;袋水泥从不少于
20 袋中取等量水泥
混匀。
物检 12kg
化检 1kg
放射性 3kg
水泥出厂超过
三个月(快硬
硅酸盐水泥超
过一个月) 时,
应进行复查
砂、碎石
同一产地、 同一规格、 同一进
场时间,每 400m2或 600t 为
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分别在砂、 石堆上铲
除表层后, 在 8 个不
同部 位取大 至 等量
试验,混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