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
JC 830.1 ~830.2 -2005〈代替 JC 830.1 ~830.2—1998 〉
第 1部分:干挂饰面石材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干挂天然饰面石材 (以下简称干挂石材) 的术语和定义、分类、
命名和标
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干挂饰面工程施工用天然花岗石、 天然大理石、天然石灰
石、天然砂岩加工成的建筑板材、花线、实心柱体等。用于干挂饰面工程的各类
人造石材和建筑装饰用微晶玻璃也可参照采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
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191包装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