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污染预防控制专项措施
1、目的、
有效控制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场所废水的排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其
他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施工队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作业场所。
3、职责
施工段经理:
(1)对本单位的废水环境保护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
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
(2)审批废水预防专项措施, 督促环境保护 (安全 )部门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
育,检查各职能部门人员环境保护责任制及查执行情况。
施工段总工:
(1)负责对重要废水污染问题制定技术改进措施,审核安全部门制订的废水
预防污染专项措施并督促执行和检查。
(2)负责对重大废水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对重要废水源主持编制废水控制作业指导书,指导书由项目经理批准后
实施。
安全技术负责人;
(1).对废水源进行识别、分析、评价。制订废水污染预防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