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2010年度平湖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行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 2010〕1 号)和《平湖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结合《平湖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 2010-2012年)》,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形式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采取实物购房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但经济适用住房实物购房与货币补贴二者只能选其一,不能同时
申请。 b5E2RGbCAP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年度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名额、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人数,确定实物购房及货币补贴的名
额,由申请对象自主选择实物购房或货币补贴,直到名额选完为止。 p1EanqFDPw
实物购房是指申请对象在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内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