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长河镇 2017年度道路、河道等保洁
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
一、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招标需求
采购人: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1、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慈溪市长河镇 2017 年度道路、河道等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或达到合同金额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 (合同一
年一签 )。
服务内容 长河镇道路、河道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