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品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
这里涉及到两个概念“熔炼分析”和“成品分析” 。熔炼分析是指在钢液在浇注过程中采取样锭,然后进一步制成试样
并对其进行的化学分析。分析结果表示同一炉或同一罐钢液的平均化学成分。 GB/T699—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中规
定的钢的化学成分就是针对熔炼分析而言的。成品分析是指在经过加工的成品钢材(包括钢坯)上采取试样,然后对其
进行的化学分析。由于钢液在结晶过程中会产生元素的不均匀分布(或偏析) ,成品分析的值有时与熔炼分析的值不同。
既于以上原因,就出现了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具体地说,由于钢中元素偏析,成品分析的值有可能超出标准规定的
成分范围。对超出的范围规定一个允许的数值,就是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2.成品分析的取样原则。
GB/T222— 1984〈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对钢材成品分析的取样原则做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