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的通知
成建委发 [2005]850 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在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按照建设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24 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了《成
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 、《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建设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
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