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面积: M 2 占地面积:
取费依据 行政管理部 门
1
1.1 土地征用费 收购出让双方合同
1.1.1 征地补偿费 分类:一类约 4万元 /亩
1.1.2 青苗补偿费
短期作物:稻田约 *千元 /亩;蔬菜约 *千元 */
亩; 鱼池约 *千元 /亩;
多年生作物:果树 *千元 /亩;盐田 *千元 /亩
1.1.3 附着物补偿费 有主坟: *千元 /座无主坟 *千元 /座其他三方协商
处理
1.1.4 安置补助费
(1)每个劳动力补偿:按标准耕地前三年平均
年产值的四倍计算;
(2)须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补偿:按被征用的耕
地面积除以被征地单位征地前的平均每人占有耕
地的面积计算,最高不超过 20倍(15-20倍报省
批准)
1.2 土地交易契税 市政府规定 市规划局
1.3 土地出让金 (综合用地基准
地价+修正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