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cop9.5—14
作业指导书 第 A版 第 0次修改
使用单位:瓦工班 第1页 共7页
标题:抹灰工程作业指导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修改概要
修改号 修 改 内 容 概 要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日期
抹灰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2页 共7页
抹灰工程作业指导书(内墙)
1.0 内墙抹灰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1.1 水泥:采用强度不低于 32.5MPa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
水泥或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水泥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2 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淋制时以孔径不大于 3mm的筛
网过滤,常温下熟化时间不小于 15天,用作罩面的灰应不少于 30天;
石灰膏不得含有杂质和未熟化的颗粒,沉淀池内的石灰应防止干燥、冻
结和污染,否则不得使用。
1.1.3 砂:宜用中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