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地 产 转 让 合 同 书
出让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以
下房地产转让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特订立此合同遵守,互不违约。
一、甲方愿将座落在乐至县 镇(乡) 街(巷 路) 号附 号,
乐至县房权证 字第 号(房屋四至界限以此证为准) ,自有房屋,
系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所有。
二、上列房屋包括一切附属设施、公摊面积、公用部位等在内,双方议定房屋总
价款人民币共计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由甲方转让给乙
方。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 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日,付人民
币 万元,第二期,在房屋权属批准过户之日付清,甲方收到每期付出具收据
给乙方。
四、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将房屋腾空, 连同该《房屋权属证书》、
《土地使用证书》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