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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一、工地围挡
1、施工现场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 ;
围挡底部应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泄。
2、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美观,宜选用砌体、金属板
材等硬质材料。
3、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 1.8m;车站、广场以及市区
内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的围档不低于 2.5m;最高不超过
3.5m。
4、禁止将建筑材料、构件靠围挡堆放,严禁将围挡做挡土
墙使用。
5、加强对围挡的检查,确保围挡稳定、完好和清洁。
二、工地出入口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设置大门,大门应牢固美观,大门
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 出入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工程概
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
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牌图。
2、出入口处应设置门卫室,配备专职门卫,制定门卫制度、
来访进出登记制度。 外来人员必须按照来访登记准许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