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
《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86-2000 )(摘要)
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 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
层高在 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
屋顶高度在 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 两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