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1乙方在装修施工前, 须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 填报,物业装修
开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1物业装修设计图纸( 1:50---1:100);
1.2物业装修变更项目(如:打墙、打孔、改管线等) ;
1.3装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1.4 装修施工单位人员的个人资料及复印件(如:照征、身份
证复印件);
1.5装修现场负责人及 24小时可联络电话;
1.6租户委托装修单位的委托书及估计装修期;
1.7装修期间防火责任书;
1.8装修期间必须提供的其它规定性文件。
乙方、丙方(施工单位) 备齐上述资料交甲方工程组审核合格
后,甲方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明》 。乙方在装修施工时须将《装修
施工许可证明》粘贴在入户大门上,按规定的装修时间施工。
2为了保证装修公司遵守工业园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合理规范使
用工业园的公共设施, 保护全体租户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 丙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