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筑工程垂直运输
说 明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 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 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 水箱间
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2、 本定额工作内容, 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
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 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
拆等的费用,发生时按本定额第五章相应项目执行。
3、 同一建筑物多种用途(或多种结构) ,按不同用途(或结构)的檐高分别计
算。分别计算后的建筑物檐高均应以该建筑物总檐高为准。
4、 本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 梁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如部分现
浇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以 0.96 系数,如楼板也为现浇混凝土时,按现浇框
架定额乘以 1.04 系数。
5、 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6、 单身宿舍按住宅定额乘以 0.9 系数。
7、 本定额是按Ⅰ类厂房为准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