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每套住宅应设电度表。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不应小于表
6.5.1 的规定。
表 6.5.1 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
套 型 用电负荷标准( kW)电度表规格 (A)
一类 2.5 5(20)
二类 2.5 5(20)
三类 4.0 10(40)
四类 4.0 10(40)
6.5.2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基本安全要求 :
1 应采用 TT、 TN-C-S或 TN-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2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线,每套住
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 10平方毫米,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 2.5 平方毫米。
3 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
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