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建设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 2007年 月 日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促进国家档案馆建设, 提高国家档案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水平, 依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 <二OO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标准、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
编制项目计划 >》(建标 [2005]19 号 )要求,编制《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 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
以坚持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充分发挥档案事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宗旨,从我国
国情出发, 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 做到功能齐全, 设施完善, 经济实用,
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需要。
《档案馆建设标准》明确了国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