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区增加消防喷淋装置
改造方案
批 准:
审 核:
初 审:
编 制: 杜小军 来 强
2016年 12月 12日
氨区增加消防喷淋装置改造方案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
规定》的通知” 第十五条要求:
“氨区应设置用于消防灭火和液氨泄漏稀释吸收的消防喷
淋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应综合考虑泄漏后的稀释用水量, 并满足
消防喷淋强度要求, 其喷淋管按环型布置, 喷头应采用实心锥型
开式喷嘴。
消防喷淋系统不能满足稀释用水量的, 应在可能出现泄漏点
较为集中的区域增设稀释喷淋管道。 ”
现我厂仅仅设置工业水喷淋设施, 主要作用为储氨罐减温和
氨区内部泄漏稀释喷淋, 未设置消防喷淋系统。 为满足国家能源
局及大唐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提出在氨区增加消防喷淋装置。
一、机务部分
以循环排污水作为本次改造水源,煤场北路循环排污水管道
内径为 250mm,水压力为 0.1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