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的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机制
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 确保测绘成果、 资料档案的安全, 促进
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 建立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新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结
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测绘成果资料归档制度
第一条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及保管。
第二条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要求及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归档的资料
应当齐全、 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首页为案卷文件目录并编制档案著录卡,案卷标题简
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 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第四条 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同时
将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保存(登记表见附录一) 。
第五条 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