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设计规范》 DB41/485-2006
前 言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合理设计独立式
感烟报警装置, 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结合我省实
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 4、5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他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归口管理单位: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起草人: 范平安、王建刚、邓建华、刘正勤、雷智勇、施秀琴、
江 波。
本标准自 2007年 1月 30日起施行。
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设计、安装规范
1 范围
标准规定了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的术语、 设计范围、设计要求和安装。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 扩建、改建工程中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的设计与
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