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以下简称 FRPM 管 )的分类和标记、原材料、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直径为 100 mm 至 4000 mm,压力等级为 0.1MPa 至 2.5MPa,环刚度等级
为 1250 N/m2 至 10000 N/m2 地下和地面用给排水、 水利、农田灌溉等管道工程用 FRPM 管,
介质最高温度不超过 50℃。
非夹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及公称直径、压力等级、环刚度等级不在本标准规定范围内的
FRPM 管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