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阳光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建筑钢结构工程的施工,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各方
甲方:
营业执照号:
乙方:
营业执照号:
第二条 项目名称
本合同约定工程的名称为 合同。
第三条 服务内容
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地点在:
乙方为甲方在工程项目地点搭建玻璃阳光房结构工程。
第四条 工程实施步骤
1、甲方向乙方提供 (以下简称: 整体设计方案)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甲方整体设计方案,对项目地点实施独立的测量。
3、乙方依据其独立测量结果, 结合甲方整体设计方案要求, 独立实施工程施工。
其中包括:
1)加高原有烟道
2)移动原有空调位置
3)钢结构处理及施工
4)彩板处理及施工
5)整体防水处理
6)窗户及玻璃安装
7)其他
4、至本合同签订之日其,乙方将在其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测量、施
工工作。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