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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
的批复
【法规类别】 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 甘价费 [1996]194 号
【发布部门】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1996.10.03
【实施日期】 1996.10.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费 [1996]194 号)
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的报告》(甘劳办发( 1996)10
号)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项目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职业技能培训,
鉴定收费项目的批复》(甘财综发 [1996] 第 032号)同意立项,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
题批复如下,
一、培训、鉴定的内容和要求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要严格按照劳动部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种分类目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