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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加快道路运输
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市场退出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
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
核办法(试行)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
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
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并对考核结果
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差的企业给予相应惩处的
管理工作。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
下简称为“企业” )均应按照本细则规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
前款所称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
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