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电力监管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
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 、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
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 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
全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
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