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 1.1.1条 本规范适用于单机额定容量为 12~ 600MW 火力发电厂新建、 扩建和改建工程中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施工和验收。
第 1.1.2条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是用于对热力设备及系统进行测量、 控制、监视及保护的设
备。
第 1.1.3条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施工, 应按设计并参照制造部门的技术资料进行, 修改设
计应有变更手续。
第 1.1.4条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施工中的电气和焊接等工作,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
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 1.1.5条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安装, 应保证仪表和装置能准确、 灵敏、安全可靠地工作,
且注意布置整齐美观,安装地点采光良好、维护方便。
第 1.1.6条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安装,应注意避免震动、高温、低温、灰尘、潮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