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力 设 施 保 护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发布单位】国务院生产办公室 /公安部
【发布文号】公安部令第 8 号
【发布日期】 1999-03-18
【生效日期】 1999-03-18
【失效日期】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8号)
根据1998年1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已经修改并重新发布实施。根
据《》第条规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对1992年12月2日能源部、公安部批准发布
的《实施细则》做了重新修改,现发布实施。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盛华仁
公 安 部 部 长 贾春旺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八日
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以下简称《条例》)第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 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
施。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