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一般要求:
1、 临时用电设备在 5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 50KW 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
工组织设计。
2、 现场照明用绝缘胶线,不得用花线,塑料胶芯线。
3、 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
未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操作工作。
4、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 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装技术规程安
装和架设。
6、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7、 融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裂。
8、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
灭火放气。
9、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
使用 1211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0、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