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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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单位名称:中铁四局集团兰新铁路高台制梁场 编号:
工程名称 拌合站
设计文件图号 /
施工部位 电工作业
交底日期 2010年 5月 28日
安全交底内容:
一、一般规定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气管喘息、神经病、色盲和听力障
碍等病人,不许从事电气工作。
2、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和有有效“电工操
作证”,并受过触电急救法训练,方可独立工作。
二、电工安全用具的使用规定
1、必须符合电压等级。
2、有专人保管,并按规定定期送电气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新领的安全用具,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
4、必须存放在干燥洁净的场所,不能挪作他用。
5、手钳柄的绝缘破损,螺丝刀、电工刀的木柄裂纹或被刀刀
杆穿透者,不准使用。
三、摇表的使用规定
1、摇表的电压必须于被测设施的电压等级相匹配,测量高压
设备绝缘时,应由两人操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