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报告编号: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设 备 代 码
使 用 单 位
使 用 编 号
施 工 单 位
竣 工 日 期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制定,适用于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自行检验。
A. 安装自检电梯按本报告所有项目进行检验。
B. 大修或改造的电梯按修理或改造涉及的有关项目及本报告有“▲”的
项目进行检验。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
整,修改无效。
3.本报告无自检人员、批准人员签字、施工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和检验专用
章或者公章无效。
4. 自检过程中,自检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将检验情况如实
记录在报告上(包括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及编号) ,不得漏检、漏记。可以
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符合” 、“不符合”、“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