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1.1 本规程制定了钻井队电气设备的操作规范,钻井队所有电气装置
的运行、检查应遵循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 SINOPEC RIG188、191钻井队电气装置的安全操
作和管理。
2.一般规定
2.1电气作业一般安全要求
2.1.1电气设备检查维修作业时,应实行挂牌锁定许可制度。
2.1.2 电气人员测量、检查用的仪表、防护用具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
具有资质单位签发的周期检定证书,未检或无合格证书的不应使用。
2.1.3施工工具、安全工具、登高器具在施工前均应详细检查。
2.1.4电气作业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
2.1.5电气作业应至少有两人进行。
2.1.6未经检验电的电气设备应视做有电。 (不通顺)
2.1.7雨天或雾天不应进行 是户外电气作业,夜间不宜高空作业。
2.1.8 因生产作业或设备调试需要带电作业时,应逐级申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