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
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
公司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交底部位 钢筋笼焊接 班 组 焊工
交底人
签名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电焊、气割,严禁遵守 "十不烧 "规程操作。
3、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头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
应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4、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开关的保险丝容量, 应为该机的 1.5
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5、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
物品的距离不少于 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少于 20m。
6、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 橡皮管连接处需用扎头固定。
7、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
氧气软管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