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简单地说就是指设备在共
同的电磁环境中能一起执行各自功能的共存状态。它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1)电磁环境应是给定的或者是可以预期的;
2)设备、分系统或系统不应产生超过标准或者规范所规定的电磁骚扰发射
的限值要求;
3)设备和分系统或系统应满足标准或者规范所规定的电磁敏感性限值或抗
扰度限值的要求。
也就是说在既定的环境中, 电子设备不仅对外的电磁辐射要合乎规定, 同时
也能在符合规定的电磁辐射环境中正常工作和运行。
如何才能实现电磁兼容呢?这要从分析形成电磁干扰后果的基本要素出发。
由电磁骚扰源发射的电磁能量, 经过耦合途径传输到敏感设备的过程称之为电磁
干扰效应。因此,形成电磁干扰后果必须具备电磁骚扰源、 耦合途径和敏感设备
三个基本要素。
电磁骚扰源 :任何形式的自然现象或电能装置所发射的电磁能量, 能使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