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缆、管路吊挂整改方案
为了规范井下各地点风水管路、电缆吊挂,促进矿井质量标准
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工程量概况:
主斜井局部通风机配电点电缆、轨道上山配电点电缆、
轨道上山风机配电点电缆、 西运输巷风机配电点电缆必须重
新进行吊挂。主斜井管路、轨道上山管路、轨道大巷管路、
煤仓上口通风联络巷管路必须重新进行吊挂。
管路吊挂标准:
1、吊挂方式:用脱钩架设管道(每隔 5m固定一次),
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2、分支要求:敷设的主风水管路每隔 100m设一个分支
三通,分支接头统一为压风管Φ 19、静压水管Φ 16(供临
时用风、临时用水及压风自救、供水施救) 。安装角度朝上
30°,指向巷中,必须用高压截止闸。
3、编号规定:风、水管路均要进行编号。风水管路编
号上、下对照。箭头方向与流向相同。
4、弯头规定: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车场、
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