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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的通
知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 榕建筑 [2017]46 号
【发布部门】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09.14
【实施日期】 2017.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的通知
(榕建筑 [2017]46 号)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加强
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 》、《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94-2011)等法规、规范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预拌混凝土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建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