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规
范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以下简称 “市级
标准化优良项目 ”)考评,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
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
项目考评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考评等活动,
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范围内市级标准
化优良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
的申报、考核、推荐工作,以及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
化优良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
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
本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的组织工作,福州市建筑文明安全
监察站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