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闽建筑 [2004]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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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 省厅组织制定 《关
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省厅建筑业处反馈。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投标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房屋建筑分部分项或专业工程可以单独发包:
(一 ) 单项施工预算造价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