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厅工程处反馈。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
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 建筑法》、《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
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
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