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
例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1996-12-1
执行日期 :1996-12-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
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四章 建设工程 规划管理
第五章 道路管线工程管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罚则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石家庄市、 县级市、建制镇的城市规划以及在上述城市的
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用地选址和工程建设,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石家庄市规划局主管市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并具体行使下列规划管
理权:
(一)负责主城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建设区的规划管理。
(二)负责本条第一项所列区域以外的市区详细规划的技术审查,大中型建设
项目选址的规划管理, 20 亩以上(含本数)建设用地选址的技术审查。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