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水泥和粉煤灰抽样
§—1 国家建设工程标准规范对水泥检验的有关规定
一、 GB50164-19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中对进场水泥的有关规定:
第3.1.1条 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
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和《快
硬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 3.1.2条规定:应根据工程特点、所处环境以及设计、施工的要求,选用
适当品种的水泥。
第 3.1.3条规定:对所用水泥应检验其安定性和强度。有要求时,尚应检验
其他性能。其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水泥细
度检验方法(筛析法)》、《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水泥标准稠度用
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和《水泥化学分析方法》的规定。
注:根据需要可采用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