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名称
腐蚀环境用电
交底内容:
1. 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建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
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 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
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须持上岗。
5. 变电所,配电所宜设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不宜设在腐蚀性物质装置的
下风侧。
6. 变电所、配电所与重腐蚀场所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变电所、配电所与重腐蚀场所的最小距离( m)
I 类腐蚀环境 II 类腐蚀环境
露天变电所、配电所 50 80
室内变电所、配电所 30 50
注: I 类腐蚀环境和 II 类腐蚀环境的确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