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赣市造价字 [2009] 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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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减少工程造价纠纷,促进双方有效地履行施工合同,要
求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顺应市场专业需求,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等有关文件,积极开展建设工程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供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必须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分别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最终审核
签字人必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业人员应当为该企业注册人员。
二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