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建设条件审批意见书
编号(201 ) 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联系人及
电话
项目地点
总建筑
面积(㎡)
应建人防
面积(㎡)
项目简介
建筑类型 栋数 建筑面积(㎡) 首层建筑面积(㎡)
十层以上高层建筑
基础埋深 3米以上多层建筑
基础埋深小于 3米多层建筑 按 3%比例
人防工程
建设条件
地下
层数
战时
用途
人防建筑面
积(㎡)
防护
类别
抗力
级别
防化
级别
平时
用途
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人民防空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国家人防
行业标准图集 RFJ01-2008及江西省《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的要求,并人防防护防化设施平时安装到位,不得设计临战封堵,不得采用预应力结
构和空心楼板结构。
施工图完成后,若人防建设面积不足,应补缴易地建设费。
工程科(股)经办人: 年 月 日
工程科(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