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赣建价 [2011]8 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
修、房修、仿古建筑
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省直有关
部门:
为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解决目前我省工程
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与市场工日单价差距较大的问题, 更加科学合理准确
地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
的通知》(建标【 2003】206 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调整我
省现行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仿古建筑
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
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 47 元 /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
价调整为 57 元/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