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标识 制作及涂装要求(试行) 为保证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标识的制作及安装规范化、标准化,明确以下制作及安装要求。 一、标识的样式 (一)设备外观 1、底色。标准产品、非标产品着色均执行《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 RFJ01-2014)。 铜套管、不锈钢零部件应保持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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