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
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
(发)证实施细则》经全许办( 2001)29 号文批准实施之后,
经全许办批准又作了以下调整:
经全许办( 2002)61号文批准,取消细则中的 3.7 款和附
件 1中的 2.2.7 款。
现将《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
换(发)证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 . .
.. ..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
生产许可证换 (发 )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根据国务院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 [1984]54 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为了做好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 确保
产品质量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