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制木纹入户门技术标准(北京)
编制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 年修订版) GBJ16-8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07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DBJ01-602-2004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防火门》 GB-12955-2008
以上《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DBJ01-602-2004 为北京市地方标
准,各地选用应以国标和各地地方标准为依据
一、技术说明:
1. 入户门选用钢制木纹转印乙级(应按设计要求)防盗安全门;
须符 合国 家相 关安 全质量 要求 ,并保证 能通过 ( 北京 )市消防 验收。
入户 门还应具 备防 盗、保温、隔音 要求 并满足 相关 规范 和标 准及设 计要
求:
a.入 户门 防火 要求 应满 足设 计要 求, 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为 0.9h,
入户门也应满足上述耐火